吳靄儀博士主講:香港的雙語立法

2018年4月24日

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博士應恒管翻譯學院邀請,主持講座,介紹香港雙語立法的歷史和挑戰。吳博士本身是大律師,1980年代參與香港法例的翻譯工作,致力讓法例的中、英文版本享有同等法律地位。

吳博士從香港雙語立法的背景說起,引用法例和案例,說明翻譯法例時除了要仔細推敲原文詞彙的深層意義,還要考慮文化和社會因素,否則中、英文法例會有歧義。另一方面,為了更全面表達英文法例的原意,在法例翻譯的過程,「管有」、「權限」等新詞相應在中文法律面世。

總結時,吳博士指出法律條文要滿足三個要求:明確、可見和可以執行。

吳靄儀博士總結對法律條文的三個要求。

吳靄儀博士總結對法律條文的三個要求。

教授法律翻譯的李劍雄博士(右)代表翻譯學院致送紀念品予吳博士。

教授法律翻譯的李劍雄博士(右)代表翻譯學院致送紀念品予吳博士。